各学院:
为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尤其是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加强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推动教学模式改革,及时总结、交流课堂教学中好的经验做法,发挥观摩课的示范效应,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教务处决定于4月份在全校组织开展教学示范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各学院结合上学期师生评教情况,选拔教学理念先进、创新改革意识强、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在本学院讲授示范课。(授课人数每个学院至少2名,建议学院以教研室或系等教学基层组织为单位推荐教师)
2、示范课应为各学院本学期开设的专业课、基础课或实验课。
3、各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参加示范课观摩活动,并于课后进行教学研讨,开展评课活动。
4、学校将组织近两年新进教师进行统一教学培训学习。
二、活动组织及要求
1、各学院根据主讲人的课程及实际情况列出详细的示范课安排表,并于4月8日(周五)前将安排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交到教务处111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362346359@qq.com。教务处将根据安排表安排教学督导一同参加。(督导抽查至少一门课程)
2、4月29日前,请各学院将示范观摩活动照片、总结报道、签到表、授课教师课件及评课记录报教务处存档(电子版发至邮箱362346359@qq.com,纸质版送至教务处1111)。
3、教务处将选择优秀教学基层组织开展校级示范教学与教研室活动组织的观摩,组织近两年新进教师进行统一教学培训学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示范观摩课活动的开展,将作为各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指标之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本学院教学示范观摩活动,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学校课堂教学水平。
教务处、语委办、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2.4.1